延安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环保局:

  《环境影响评价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结合本地实际,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方面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成绩。2006年,市局印发了《延安市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对提高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我市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仍然存在着项目建设期间及试生产期间环境管理薄弱的问题,使得一些建设项目不能认真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也不能稳定达标运行。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期间和试运行期间的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污染,防止新的污染源产生,保护并改善全市环境质量。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省环保局确定的“建设项目‘三同时’落实年”要求,现就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 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检查的时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环保部门审批后,自开工建设之日起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之日止。
  
  二、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建设项目在开工前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是否按程序进行报批。
  (二)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意见提出的要求进行建设,是否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等措施,各项环保措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三)调查处理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期违反其它环保法律法规和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
  (四)项目建设完成后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申报建设项目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后及时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检查工作权限划分
  (一)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监督管理责任制,各县区环保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建设项目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二)由国家环保总局、省环保局委托市局进行监督检查的建设项目,市局根据情况直接组织检查或委托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三)市局将对各县区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并通报。

  四、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及任务
  (一)市环保局在作出审批决定或收到上级环保部门的审批决定之日起,将审批结果及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并送至相关县区环保局。
  (二)各县区环保局收到审批结果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应立即落实监管职责,同时建立该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台帐,并结合该项目情况制定环境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环境监察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三)建设项目现场检查记录台账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监察结果、处理意见、现场检查人员、检查时间等。
  (四)建设项目开工后,项目所在县区环保部门按照制定的监督检查计划及批准后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实施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在施工期现场环境监察每月不少于2次,试生产期间不少于2次,每次都必须进行现场检查情况记录,每次检查记录均作为环保竣工验收的依据。
  (五)对检查中发现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而擅自开工建设或运行的建设项目,责令其停止建设或运行,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并按程序进行处罚,同时报告市环保部门。
  (六)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三同时”建设的项目,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程序进行处罚。同时报告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对建设完成具备试运行条件的建设项目,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按照试运行的各项规定申报项目试运行,试运行期满后要求其必须按程序申请环保竣工验收。
  (八)未经试运行批复或试运行期满而擅自投入运行的建设项目,责令其停止运行,限期补办审批或验收手续,并按程序进行处罚。同时报告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五、几点要求
  (一)各县区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检查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夯实责任,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动态管理档案库,另一方面要加大建设项目施工建设期现场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警告、现场纠正、限期整改、经济处罚等多种措施,依法查处到位。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保专项验收时,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必须提供日常监督检查记录及试运行检查记录。验收通过后的建设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地县区环保部门监管。
  (四)市局将把建设项目环境监督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县区环保局就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各县区环保局检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执法不到位,出现环境问题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OO八年五月四日
延安环保信息网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8年05月07日 15时18分
 
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公告
 

  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项目规划概况 

  姚店新区位于市区东部的姚店镇,距市中心20分钟行程。规划范围:东到康家沟,西至李渠贾渠沟,南至山脊线,北至石子沟、碳窑沟村(赵刘110变电站)。在此范围内有4个居委、8个村庄。
姚店新区规划面积为4.04km2,新区由高新产业区、一类工业区、二类工业区、商住服务区、生态休闲区、五大区块组成。通过高起点、高标准、前瞻性地建设,使新区成为一个基础设施完善、生活环境优美、工业企业快速发展的现代化的工业新区。

  产业规划:鼓励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占地数量少、耗水量低无环境污染的工业企业发展,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要求的工业企业发展。具体为:油气精细化工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先进制造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环保技术产业、轻工产业通过对土地现状和用地功能的分析,将园区总体结构为“四片二心、三轴三带、一核多点”,四片二心指地块西部结合高科技、一类工业形成无污染工业区,地块中部结合居住商贸形成综合区,东部和北部川道布置工业区。三带指沿延河滨河绿带、蟠龙河绿带、东西主干道景观联系带;一核:指利用原有延河与蟠龙河交汇处形成的绿核。三轴:即贯穿园区中心的综合服务走廊,是园区内部的拓展轴。 

  2、项目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生态改变和水土流失,其次也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废渣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由于项目属区域开发项目,入园项目并没有完全确定,因此对环境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严格规定了入园行业标准之后,入园企业基本都是低污染、低能耗和低水耗的二类工业,使用以电能为主的清洁能源,因此在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园内企业生产运作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柴油燃烧过程的废气排放等污染问题。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措施,加强管理,则对环境的影响将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针对项目施工期可能带来的生态景观破坏、水土流失、水污染、施工扬尘以及施工噪声等环境影响,提出有效的污染控制防护、恢复措施和建议。

  (1)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 并对路向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及运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2)生活污水和临时食堂的含油污水设置简易隔油池,污水经处理后方出排放;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安装油污水处理装置,一般施工机械的含油废水应设简易有效的隔油地。施工场地雨水及冲洗废水设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放。 
  (3)施工机械安设位置应尽山能远离居民住宅和敏感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施工场地、道路保持通畅,控制运输车辆车选,减少车辆鸣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有关规定。 
  (4)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禁止乱倒乱堆垃圾。 

  3.2 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 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在排入规划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前,园内各企业生产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并达到城市污水管网接收标准时,才允许接入规划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职工生活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规划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为了保证整个工业园区污水总量,对于生产废水量大于500吨/日的企业的污水排放口应设置污水在线监测系统。
  (3)建立绿色企业准入制度。依据水环境的承载力,凡是用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污染物处理难度大,又无可靠处理技术的工业企业不准进入园区。
  (4)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严格落实中水回用,,中水回用率至少达到60%以上。
  
  3.2.2 空气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
  (1)严格筛选入园企业类型,以低能耗、小污染、高效益企业为重点引入对象,对企业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实行清洁生产。
  (2)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制入园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3) 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于园区集中供热原则上要求仅设一个污染源排放口,以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
  (4)推行和发展工业清洁能源,改善环境质量
  (5))合理设置工业卫生防护带。
  (6)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严格控制,做到达标排放。
  
  3.2.3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慎重引入有强噪声源的工业企业
  (2)入园企业应将产生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采取肖声、减震措施   (3)交通干道与居民区之间应有一个缓冲距离,以减少对居民区的影响。
  (4)设置绿化带,合理的配置树种,建立绿色声屏障,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3.2.4 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与管理对策 
  (1)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① 鼓励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收集后统一运往延安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②对于危险废物,专门收集、贮存,经当地环保部门登记、批准后,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收集处置,不能自行处置,更不能混同一般工业废物处理。
  ③园区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至延安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④园区产生的污水处理厂污泥由管理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延安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延安市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本环评报告书分别就本规划将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生态环境、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并对本规划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合理性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
  本评价对园区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辖区开发前、开发过程中及开发后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区域环境容量进行了分析,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提出了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园区规划建设,对入园项目,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区域的开发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工业园区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规划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规划的建设? 
  ④ 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延安市姚店镇
  邮编:716000     电话:0911-8258033      联系人:沙海源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   号:3602 号)
  地址:延安市百米大道环保局一楼
  邮编:716000     电话:0911-2988136 传真:0911-2210614  联系  人:樊勇
延安环保信息网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14时24分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南梁西区产能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南梁西区产能建设工程,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特向公众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南梁西区产能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
  安塞油田位于陕西省志丹县义正乡和吴堡乡境内。
  三、工程概况:
  至2005年底,南梁西区长4+5油藏上报探明含油面积94.7km2,地质储量4591×104t。到目前,南梁油田西区累计建产能24.9×104t/a,建有南梁集油站及其他集输站点共7座,西区含水油均在南梁集油站进行脱水处理,净化油输往华热泵站。为加快发展,南梁油田拟新建油井56口,丛式井场9座和配套的输油管线和道路;新增注水井19口,计量接转注水站一座以及配套的注水管线。滚动开发依托现有的地面工程-南梁集油站及其它集输站点共7座,工作人员新增32人。
  四、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非污染生态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施工期钻井、开挖、填埋及物料装运过程中对土壤的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主要污染源(污染物)为施工运营中的钻井、锅炉排放的烟气、生产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可能受到影响的环境要素包括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声环境以及土壤和植被等生态环境。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和退役阶段均将采取有针对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所采用的环保措施将减缓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本项目开发建设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在建设期、运行期和退役期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只要本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应功能区划和标准要求,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开发区附近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对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查公民对目前环境状况的看法;
  2、查公民认为当地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查公民认为该勘探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有哪些;
  4、查公民对实施勘探工程所持的态度是什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或关心本开发活动的公民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宜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也可通过电话将意见口头表达。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
  联 系 人:李翔
  电    话:13892192032
  2、评价机构: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白媛丽
  电    话:0911—2988136  0911—2210614(传真)
  电子信箱:yxd3122@yahoo.com  
  特此公告
延安环保信息网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11时00分
 
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塞油田地面系统调整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塞油田地面系统调整改造工程,其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特向公众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塞油田地面系统调整改造工程
  二、建设地点:
  安塞油田位于陕西省安塞县及志丹县境内,王窑区在安塞、志丹境内,杏河区、侯市区在志丹县境内,坪桥区及其他小区块在安塞县境内。
  三、工程概况:
  闭油井一级保护区内26口油井,分布在13个井场;拆除侯市集油站、侯二转、侯六转、侯六输;站场拆除后,侯二转、侯六转、侯六输、侯一转外输管线要全部拆除,合计需拆除管线33.29km。
  新建麦地湾油气集中处理站,设计规模为30×104t/a,新建增压点2座,新建河、张渠至王窑输油管线74km。
  四、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非污染生态影响因素主要体现在施工期钻井、开挖、填埋及物料装运过程中对土壤的扰动和地表植被破坏;主要污染源(污染物)为施工运营中的钻井、锅炉排放的烟气、生产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可能受到影响的环境要素包括环境空气、地下水、地表水、声环境以及土壤和植被等生态环境。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本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和退役阶段均将采取有针对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所采用的环保措施将减缓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满足本项目开发建设对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发展规划,在建设期、运行期和退役期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只要本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切实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应功能区划和标准要求,能够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开发区附近居民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对公众对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对项目是否认可;重点关心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查公民对目前环境状况的看法;
  2、查公民认为当地目前主要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3、查公民认为该勘探工程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有哪些;
  4、查公民对实施勘探工程所持的态度是什么。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能受项目实施影响或关心本开发活动的公民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适宜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也可通过电话将意见口头表达。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一采油厂
  联 系 人:雷权省
  电    话:13669114298
  2、评价机构: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 系 人:白媛丽
  电    话:0911—2988136  0911—2210614(传真)
  电子信箱:yxd3122@yahoo.com  
  特此公告
      
延安环保信息网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4日 10时59分
 
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公众参与公告
 

  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1、项目规划概况 

  姚店新区位于市区东部的姚店镇,距市中心20分钟行程。规划范围:东到康家沟,西至李渠贾渠沟,南至山脊线,北至石子沟、碳窑沟村(赵刘110变电站)。在此范围内有4个居委、8个村庄。
姚店新区规划面积为4.04km2,新区由高新产业区、一类工业区、二类工业区、商住服务区、生态休闲区、五大区块组成。通过高起点、高标准、前瞻性地建设,使新区成为一个基础设施完善、生活环境优美、工业企业快速发展的现代化的工业新区。

  产业规划:鼓励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大、占地数量少、耗水量低无环境污染的工业企业发展,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城市规划要求的工业企业发展。具体为:油气精细化工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先进制造技术产业、生物技术产业、环保技术产业、轻工产业通过对土地现状和用地功能的分析,将园区总体结构为“四片二心、三轴三带、一核多点”,四片二心指地块西部结合高科技、一类工业形成无污染工业区,地块中部结合居住商贸形成综合区,东部和北部川道布置工业区。三带指沿延河滨河绿带、蟠龙河绿带、东西主干道景观联系带;一核:指利用原有延河与蟠龙河交汇处形成的绿核。三轴:即贯穿园区中心的综合服务走廊,是园区内部的拓展轴。 

  2、项目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是生态改变和水土流失,其次也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废渣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由于项目属区域开发项目,入园项目并没有完全确定,因此对环境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严格规定了入园行业标准之后,入园企业基本都是低污染、低能耗和低水耗的二类工业,使用以电能为主的清洁能源,因此在营运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园内企业生产运作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员工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柴油燃烧过程的废气排放等污染问题。严格执行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和措施,加强管理,则对环境的影响将减少到最低限度,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3.1 施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针对项目施工期可能带来的生态景观破坏、水土流失、水污染、施工扬尘以及施工噪声等环境影响,提出有效的污染控制防护、恢复措施和建议。

  (1)施工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 并对路向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加强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及运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管理。 
  (2)生活污水和临时食堂的含油污水设置简易隔油池,污水经处理后方出排放;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安装油污水处理装置,一般施工机械的含油废水应设简易有效的隔油地。施工场地雨水及冲洗废水设沉砂池,沉淀处理后排放。 
  (3)施工机械安设位置应尽山能远离居民住宅和敏感区域,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或经过降噪技术处理的施工机械;施工场地、道路保持通畅,控制运输车辆车选,减少车辆鸣笛;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的有关规定。 
  (4)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禁止乱倒乱堆垃圾。 

  3.2 运营期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3.2.1 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在排入规划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之前,园内各企业生产废水必须进行预处理、并达到城市污水管网接收标准时,才允许接入规划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系统。职工生活污水和居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进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规划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为了保证整个工业园区污水总量,对于生产废水量大于500吨/日的企业的污水排放口应设置污水在线监测系统。
  (3)建立绿色企业准入制度。依据水环境的承载力,凡是用水量大,废水排放量大,污染物处理难度大,又无可靠处理技术的工业企业不准进入园区。
  (4)提高水重复利用率,严格落实中水回用,,中水回用率至少达到60%以上。
  
  3.2.2 空气污染防治对策与建议
  (1)严格筛选入园企业类型,以低能耗、小污染、高效益企业为重点引入对象,对企业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进行有效监管,实行清洁生产。
  (2)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限制入园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3) 园区实行集中供热,减少污染物排放,对于园区集中供热原则上要求仅设一个污染源排放口,以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
  (4)推行和发展工业清洁能源,改善环境质量
  (5))合理设置工业卫生防护带。
  (6)对饮食服务业油烟排放严格控制,做到达标排放。
  
  3.2.3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1)慎重引入有强噪声源的工业企业
  (2)入园企业应将产生噪声设备置于室内,采取肖声、减震措施   (3)交通干道与居民区之间应有一个缓冲距离,以减少对居民区的影响。
  (4)设置绿化带,合理的配置树种,建立绿色声屏障,以减少噪声的影响
  
  3.2.4 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与管理对策 
  (1)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
  ① 鼓励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收集后统一运往延安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②对于危险废物,专门收集、贮存,经当地环保部门登记、批准后,可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专业单位收集处置,不能自行处置,更不能混同一般工业废物处理。
  ③园区内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至延安市垃圾填埋场处理。
  ④园区产生的污水处理厂污泥由管理部门统一收集,运至延安市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4、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通过对延安市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环境现状评价和影响预测评价,本环评报告书分别就本规划将产生的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生态环境、固体废弃物等环境影响方面进行了详细评价,并对本规划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和选址合理性分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分别提出相应的较为可行的环保措施及对策。
  本评价对园区及其周围地区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与评价,对辖区开发前、开发过程中及开发后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对区域环境容量进行了分析,广泛征求了公众意见,并提出了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建设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园区规划建设,对入园项目,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区域的开发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本工业园区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建设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目前本规划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 本规划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规划的建设? 
  ④ 对本规划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 其它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天以内。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延安市姚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延安市姚店镇
  邮编:716000     电话:0911-8258033      联系人:沙海源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延安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乙级环评资格证书编   号:3602 号)
  地址:延安市百米大道环保局一楼
  邮编:716000     电话:0911-2988136 传真:0911-2210614  联系  人:樊勇
















                                                 
延安环保信息网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9日 16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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